贸易术语CFR

 


 

 

 

贸易术CFR(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)

 

使用说明

 

 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。

 

  “成本加运费”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。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。卖方必须签订合同,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,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。

 

  当使用CPT、CIP、CFR或者CIF是,卖方按照所选择术语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,即完成其交货义务,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时。

 

 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,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。虽然合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,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,而这里是风险转移至买方的地方。如果装运港对买方具有特殊意义,特别建议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。

 

  由于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,特别建议双方应尽可能地确切地指定目的港内明确地点。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。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交付点发生了卸货费用,则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,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。

 

  卖方需要将货物在船上交货,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运往目的港的货物方式交货。此外,卖方还需签订一份运输合同,或者取得一份这样的合同。此处使用的“取得”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多层销售(链式销售)。

 

  CFR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,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。在此类情况下,应当使用CPT术语。

 

  如适用时,CFR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。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、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。

 

    


 

买卖双方义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