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,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。
“目的地交货”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,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,即为交货。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。
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,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。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。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,除非双方另有约定,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。
如适用时,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。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、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。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、支付所有进口关税,并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,则应当使用DDP术语。
买卖双方义务
